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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类别:烈酒
地理标志产品公告号(或地标商标号):PGI-CY-01942
《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定》保护名单编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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塞浦路斯鱼尾菊酒是一种塞浦路斯的传统蒸馏型白酒。其酒液一般为无色透明,酒精度约为45%,通常加入冰块,小杯饮用。
其由欧盟法规110/2008附件 2 所规定的“葡萄渣”食品种类制成,通过发酵葡萄渣并且直接或通过水蒸气蒸馏这样的独特工艺而得。蒸馏生产塞浦路斯鱼尾菊酒的过程,可以追溯到亚历山大时期。塞浦路斯农民通过自行研发的方法从酿酒的酒渣中(酒精度小于 13%vol)蒸馏出来液体用于药用和饮用,此种蒸馏物后来成为了众所周知的塞浦路斯鱼尾菊酒。
近几个世纪塞浦路斯鱼尾菊酒一直是塞浦路斯的主要传统酒。至今,特别是在农村地区,它仍然是大众家庭的钟爱的酒。近年来塞浦路斯鱼尾菊酒在城市中受到年轻人的喜爱,并且出口在过去十年中大幅上升。